2006年2月2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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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工可获“三大保障”

  在上海,无论是分散的还是成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参加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三大保障计划,在生病、致残及身故时将获得保障。
  这三个保障计划包括《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据悉,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保障互助会的会员以后,因意外事故导致全残或身故、患女性疾病以及各种重大疾病,都可以得到赔付。这是一套收费低、保障力度大的保障计划,外来务工者1年支付10元左右就可以参加。
  日前,上海市总工会所属的职工保障互助会将三个保障计划的参保范围扩大到在沪打工的所有进城务工人员。今年4月1日到25日,全市132个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将接受外来务工人员的个人直接参保。今后每年的4月,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个人名义参保。
  (冯亦珍 叶慧珏)